問題:由于《中華人民共和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均已刪除了“擅自拆除、閑置污染防治設施的”相關法律規定,現在企業拆除大氣和污水污染防治設施是否還需要進行審批?回復:您好?!稄V東省環境保護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三款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不得擅自拆除、閑置防治污染設施。確需……
2023-08 17
一、基本案情2022年1月28日,聊城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巡查環境自動監測監控系統發現,某人民醫院2022年1月26-27日外排廢水氨氮濃度日均值超過《山東省醫療機構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DB37/596-2020)。執法人員現場進行調查,確認該醫院氨氮超標排放。二、法律依據及處理結果該醫院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
2022-10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