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近日向媒體通報了新環保法及配套辦法的執行情況。新環保法實施以來,環保部門充分運用按日連續處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以及移送行政拘留等手段,執法力度日益加大,同時加強與司法機關聯動,積極推進兩法銜接。與1-2月相比,3-4月適用按日連續處罰案件數上升515% ,適用查封、扣押案件數上升125%,適用限產、停產案件數上升237%,移送行政拘留案件數上升197%,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數上升204%。
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局長鄒首民介紹,根據1-4月調度情況,全國范圍內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案件共160件,罰款數額達11229.51萬元,個案罰款數額最高為1580萬元;實施查封、扣押案件共1186件;實施限產、停產案件共698件;移送行政拘留共437起,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共429件。其中,河南實施按日連續處罰26件,罰款金額共計2911.59萬元;江蘇實施按日連續處罰24件,罰款金額共計988.13萬元;內蒙古實施按日連續處罰20件,罰款金額共計600萬元;遼寧實施按日連續處罰18件,罰款金額共計839萬元;河北實施按日連續處罰8件,罰款金額共計1414.68萬元;陜西實施按日連續處罰5件,罰款金額共計1869.86萬元,個案最高1580萬元。浙江實施查封、扣押496件,占全國1-4月查封、扣押案件總數的42%;移送行政拘留98件。廣東省實施查封、扣押154件。江西實施限產停產99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