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也是“十二五”環保指標大考之年,前期進度滯后的項目以及需要新上的環保項目有望大規模開工建設。從全國環境污染治理投資總額的歷史數據看,每個五年發展規劃的收官之年的投資增速較高,2005年增速為25%,2010年增速為47%。期待2015年的投資落地。
由于環保投入缺乏直接的經濟效益,因此環保投入的“錢從哪里來”是個大問題。我們的觀點是:只有建立了制度約束,環保投入資金有了明確來源,且有強制保障,環保需求的爆發才能真正到來,環保行情才能持續演繹。即將實施的新《環境保護法》是重要的基本法。
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進一步明確了其環境保護領域基本法的地位,將改變原有環境保護法對其他單行法指導不力的局面。尤其是強調了各級政府履行改善環境質量的責任,進一步明確了政府作為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主體的地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行政區域的環境質量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環境保護目標和治理任務,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環境質量”。建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機制,實行環保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制定經濟政策應充分考慮對環境的影響,對未完成環境質量目標的地區實行環評限批,分階段、有步驟地改善環境質量等。
新法通過處以拘留、按日計罰、承擔侵權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法律規定,進一步加大了對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此次環境保護法的修訂科學借鑒了國際通行的公民訴訟制度,建立起環境公益訴訟制度,放寬了環境公益訴訟主體的資格條件,強調發揮社會監督政府與企業的作用。
環境經濟政策是以保護環境為目標,綜合運用財政、稅收、價格、信貸、保險等經濟手段,調整和影響生產經營者的行為,以實現經濟建設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
其中在大氣污染治理領域:火電廠的煙氣脫硫、脫硝、除塵基本發展完善,未來增量來自于環保標準的提高,以及運營環節的特許經營。增量市場來自于小鍋爐、鋼鐵、水泥的煙氣治理。隨著“十三五”大氣標準的提高,揮發性有機物VOCs的治理將是重點。
大氣污染物排放要求的進一步提高,將再次開啟燃煤發電機組脫硫、脫硝、除塵改造的市場。根據《行動計劃》要求,燃煤發電機組必須安裝高效脫硫、脫硝和除塵設施,2014年啟動800萬千瓦機組改造示范項目,2020年前力爭完成改造機組容量1.5億千瓦以上。為達到新的環保要求,除塵、脫硫、脫硝都需要技術支持。除塵改造:可采用低(低)溫靜電除塵器、電袋式除塵器、布袋除塵器、濕式靜電除塵裝置等。脫硫改造:可實施脫硫裝置增容改造,必要時采用單塔雙循環、雙塔雙循環等更高效率脫硫設施。脫硝改造:低氮燃燒+高效SCR脫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