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濟寧市生態環境局對社會公布《濟寧市2020年生態環境執法十大典型案例》,現列舉其中2起有關超標排放VOCs廢氣的案例。
案件一、曲阜市某裝飾材料公司超標排放VOCs廢氣案
2020年6月29日,生態環境部下發了《關于對藍天保衛戰夏季臭氧污染防治開展遠程監督幫扶的函》,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立即進行排查,發現曲阜市某裝飾材料有限公司使用高揮發性油墨,印刷工序未密閉,車間內異味強烈;廢氣治理僅使用一級活性炭過濾,經人工監測,外排VOCs廢氣超出《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第4部分:印刷業》11.6倍。
該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條第二項以及《山東省環境保護廳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濟寧市生態環境局對該公司處以64萬元罰款。

廢氣治理設備車間生產
案件二、任城區某化工有限公司超標排放VOCs廢氣案
2020年7月18日,根據生態環境部《關于對藍天保衛戰夏季臭氧污染防治開展遠程監督幫扶的函》提供的線索,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檢查任城區某化工有限公司時發現該公司用三甲胺、鹽酸等原料生產飼料添加劑,廢氣治理設備簡陋,現場異味刺鼻。經人工監測,外排VOCs廢氣超出《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第6部分:有機化工行業》24.2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條以及《山東省環境保護廳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規定,濟寧市生態環境局對該公司處罰款70.75萬元,并責令其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升級改造廢氣治理設備,確保達標排放。

廢氣治理設備安裝在客戶廠區
顯然,對于VOCs廢氣違法排放的行為,各地都已形成了“零容忍”的態度。其實,各地政府在往年的一些執法行動中,處罰起來也毫不含糊。
早在2017年,第三批7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分別進駐天津、陜西、遼寧、安徽、福建、湖南、貴州7個省份并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VOCs廢氣督查后,就對4600人進行了問責,立案處罰8687家企業,而且還開出了總計超過3.6億元的巨額“環保罰單”。
企業不僅要算成本賬,更要算“生態賬”“發展賬”,未安裝廢氣治理設備、安裝廢氣治理設備形同虛設這種歪風不可長。有業內人士表示,違法就必須要受到處罰,需要讓排污企業承擔更高的經濟代價。但企業也要認識到,環境執法的根本目的不在于處罰,而在于讓企業、社會有主動守法的意識,營造不愿違法、不想違法的氛圍。
樸華科技是河南廢氣治理設備廠家,擁有十多年的有機廢氣治理、粉塵治理、脫硫脫硝、污水治理、油煙凈化大型項目經驗,并可對整套設備進行優化改良,提供相關設備的制造、安裝、調試等服務,歡迎廣大客戶前來咨詢,全國統一服務熱線:158-9013-7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