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鄭州市生態環境局組織召開全市2019年24個重點行業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清理整頓工作動員暨培訓會,會議傳達了生態環境部和省生態環境廳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清理整頓工作會議精神,印發了《鄭州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清理整頓工作實施方案》(鄭環文〔2019〕68號),對我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清理整頓工作做出具體部署。

會議要求,堅持以改善區域環境質量為核心,通過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清理整頓(以下簡稱清理整頓)工作,對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清查出的24個重點行業排污單位和2018年投入運行的24個重點行業排污單位,通過落實“摸清底數、排查無證、分類處置、清理整頓”四項重點任務,2019年6月20日前,完成全市24個重點行業排污單位清理整頓工作,使許可證應發盡發、無證排污單位得到清理,做到“核發一個行業、清理一個行業、規范一個行業、達標一個行業”,實現固定污染源環境管理全覆蓋,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基礎支撐。
鄭州市生態環境局趙凱副局長出席會議,并提出明確要求:一要充分認清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清理整頓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二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扎實推進固定污染源排放許可清理整頓工作,明確工作目標、突出工作重點,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監督考核,確保任務圓滿完成。